我叫路明菲,不是路明非!

尤希尔弗洛让梅尔

科幻小说

圣心仁爱医院,一楼走廊。
八足骏马立踭嘶鸣,空气中雷光纷飞,天神奥丁的动作 ...

杏书首页 我的书架 A-AA+ 去发书评 收藏 书签 手机

             

第113章 Hello,夏弥(三)

我叫路明菲,不是路明非! by 尤希尔弗洛让梅尔

2024-2-24 18:45

  也许奥丁是在古代龙族历史陨灭后才出现的产物?如果按照北欧神话本身的描述,尼德霍格咬断世界树之时就是诸神黄昏降临之日,奥丁会带领着他英灵殿里的瓦尔基里们去迎击一场不可能胜利的战争,直至世界迎来终焉,于毁灭之后再度新生。
  英灵殿,想到这个称呼的时候路明菲愣了一下,她忽然想起来诺顿动手要杀她的时候,也曾说过英灵殿。
  “我将赐汝以永恒的解脱!如此你将不必像我一样,背负弃族的命运,亘古的沉眠之后,终能抵达遥远的英灵殿。”
  诺顿知道奥丁的英灵殿,这应当不是老唐的学识,而是诺顿在很久以前就知晓奥丁的存在,单从这句话判断,英灵殿甚至好像龙族坟墓一样的地方,死去的英魂会被奥丁所回收,直至成为崭新的瓦尔基里。
  要是能和诺顿就这件事情来个学术探讨就好了,可惜那位龙王已经肉体与精神分离,再怎么狂暴也不会成为秘党口中灭世的暴龙。当他下次睁开眼睛看待这个世界的时候,按现在人类科技的发展速度和作死能力,要么那时候人类已经把自个儿做没了,要么早就搬到别的星球上去住了,地球什么的,就留给万年老龙当巢穴吧,这样对双方好像都还能算是个不错的结局。
  看来要搞清楚奥丁是什么东西,也许只有等下一次遇到一位四大君主才有机会,不过到时候那位新的暴龙同学能不能坐下来秉持着友好的态度说句话都是个问题,更别说什么给你区区人类杂修排忧解惑了。
  真奇怪,自己居然觉得龙类会是很好的求学对象,这大概都是因为身边接触过的参孙和老唐都还蛮像个人类导致的吧?这半年来从参孙那里学到的东西可真不少,虽然大多数时间隔着个太平洋只有电话视频沟通,可一回来参孙手把手顺便指点两下,就能让路明菲受益匪浅,她甚至有了种我能和师兄掰掰手腕的冲动。
  嗯……要不有机会的话试一试?
  上午的阳光从天窗照进来,洒在空荡荡的篮球场上,篮球砸在明亮的光斑里,发出舒缓的砰砰声。楚子航独自一人运球,下蹲,深呼吸。
  诺大的场地里只有他一个人,这是他家的篮球场,自己和自己打篮球,是楚子航的训练方式之一。
  初中的时候他在市少年队里打中锋,那时候还是平均以上的正常水平,但随着雨落狂流之夜亲眼见证过龙族的秘密,他身体里的古龙血统逐渐开始觉醒,人类的普通竞技体育就显得毫无乐趣可言。更强的肌肉力量,更好的敏捷性,骨骼的超角度弯曲,使得他可以完全无视身高在篮球运动中的优势,以碾压性的优势完虐普通人。
  这种感觉就有点像你玩了十年的dota,忽然遇到了组团的萌新,点个中单转核1打5,单手都能打出两万经济差,走哪都乱杀。刚开始也许会有点乐趣,只要多玩上几把就会倍感无趣,黯然退场。
  楚子航走进淋浴间剥光了自己,他连淋浴都有程序,严格的三分钟,一分钟热水,一分钟冷水,一分钟温水。第一分钟的热水会挤走身体里剩余的汗,第二分钟的冷水会让肌肉皮肤收敛,第三分钟温水冲干净离开。
  作为会在同一个卡塞尔训练馆里训练的对手,恺撒与楚子航有过不少次的肌肤之……哦不对,同浴之情,俩人就在相邻的淋浴间里冲刷汗水,恺撒对于楚子航这种如同苦修一样的生活方式非常鄙夷。换做是他来,如果卡塞尔没有阻止,他会考虑把学校淋浴间全换成撒满花瓣的浴缸,顺便再准备一些冰镇的啤酒,沐浴应当是件享受的事而非程序式的工作。
  封在防水袋中的手机响了起来,楚子航手机从不离身,即使是在沐浴,他还未成为执行部的正式专员,但施耐德教授早已把他当做比大多数专员更强的王牌来使用,已经有过十二次完美执行任务的经历。
  “SS级的任务,成功完成会算作实习加成,你可以多拿到2个学分。”施耐德开门见山,他知道楚子航在卡塞尔学院进修的一大目的之一就是尽早毕业,他心中似乎有想要自己去完成的事情,也正是那份意志促使他主动找到卡塞尔,这在学生中很少见。
  “SS?”楚子航擦拭身上水迹的动作停顿了一秒钟,夔门计划的等级尚且还只是S级,SS那是要去杀尼德霍格么?黑色的皇帝提前苏醒了?
  “对你来说不算难。”施耐德说,“但要注意别把场面搞的太大,尽量避免伤亡,你的情况你自己清楚。详细的任务说明诺玛已经发邮件给你,今天晚上19点之前夺回一份重要资料,你和路明菲一起行动,我们在中国度假的校工部会提供支持。”
  “我明白了。”楚子航知道施耐德是什么意思,过去的十二次任务中,他虽然全部完成,但过程委实说不上低调。他曾因为在棒球场和暴走的混血种言灵对轰,导致观赛群众集体爆衣,也曾在浓厚的爆炸烟雾中和会使用电光的死侍对刀,打出了激光剑连砍般的顶级特效,有人录下那段视频剪辑之后发到了网络上,还拿了上百万的播放量。
  其中固然有着对手强大的原因,他自己本身也功不可没,打起来之后就很难收得住手,君焰那种东西本身又威力强大,只要是他参与的战斗,就能搞成战争前线般的大场面不死不休,典型的杀胚打法。
  自己的导师当然对自己的学生一清二楚,那些战斗报告如果全部如实上交,楚子航免不了要承受严重的处罚,是施耐德教授帮他压了下来。如今这SS级别的任务施耐德说他没问题,那就肯定是没问题,唯独多此一举要带上个路明菲,这背后的原因就很明显了,施耐德是在担心楚子航又搞的太夸张,找了个履历一清二白的姑娘来帮忙背点黑锅。
  如此想来施耐德教授多少有点腹黑蔫坏,当导师的终归是会更偏向自己的学生一点,何况打压打压路明菲也不是什么坏事,第一次犯错最多也只是口头教育一下,她不是和楚子航搞了一年的暧昧了么?全卡塞尔都知道这事儿,女朋友总要当一下男朋友背后助力他事业的女人,施耐德这是有意撮合。
  全世界都在给那俩主角送助攻,但他们好像还是浑然不觉,暑假都快过去了,楚子航甚至没有主动联系过一次路明菲,而路明菲也没有跑到师兄家去蹦跶。
  楚子航没有这么做的理由很简单,如果没有事情要特意交代,他可能几年都不会打开一下他的联系人,别看之前什么邀请上大学晚上约吃饭搞的好像很有心意,那全是误会。雨落狂流之夜他失去了自己的父亲,他当然会把那一晚的所有他记的很清楚,对路明菲额外照顾只是出于救了他一命的情谊。要让这个面瘫男开启名为恋爱的任督二脉,大概得召唤一只小妖精来才能撬开他的榆木脑袋。
  至于路明菲,除了不好意思随便叨扰以外,更多的是这个暑假她既慵懒又忙碌,想睡的时候会睡很久,醒来的话又会认认真真跟着参孙学习,再剩下的时间就是打游戏恰好吃的,委实没有谈情说爱的时间。
  两个人之间的距离就像牵着一根遥远的红线,虽然不会很快就走到一起,但总是还都记得彼此,时间就是最好的催化剂。
  “诺玛为你和路明菲定了明晚直飞芝加哥的UA836次航班,还有一位来自中国的新生会和你们一起,多少也保持一下必要的社交,和所有人都保持着冰冷的距离只靠自己一个人不是什么好事,以你的成绩将来注定要干大事,历史上从来都没有孤胆的英雄。”施耐德语重心长。
  “好。”楚子航的回答有点敷衍,要想改变一个人的性格绝非如此轻易,小时候他就固执又傲强,和人打架都会练习上一万次直到把对面干趴,从来不会跑回家跟爸爸妈妈说嘤嘤嘤那个人打我。
  自从那个雨夜之后就更是如此,时至今日妈妈依然以为那个名为楚天骄的男人是跑路了的混蛋渣男,有很多次楚子航都犹豫着要不要告诉妈妈有关他的消息,好几次手指都快要搭到她偷偷啜泣的肩膀上了,最终还是收了回去。
  龙族的秘密不是普通人该接触的东西,妈妈没有血统,得知那些会冲击世界观的玩意儿只会徒增烦恼。楚天骄其人究竟如何,只要有他这个儿子记得就够了,他是直到最后才真正牛逼起来的隐世英雄,英雄的名讳从来都不需要太多的敬仰。
  挂断电话,楚子航推开衣橱的门,角落里躺着一只黑色加长型网球包。拉开拉链,黑色鲛鱼皮包裹的刀柄紧紧地贴着球拍,他握住刀柄,刀出鞘一寸,铁青色的光溅出,冰冷的气息沿着手腕迅速上行。
  御神刀村雨,传说中杀人之后自然会渗出春雨洗去血迹的妖刀。有人用炼金手段铸造了这把现实中本不存在的刀刃,并把它供奉在神社十年,以养它的戾气。
  这是楚子航永远都会放在身边的装备,父亲留给他唯一的东西,也恰恰是最需要的东西,他随时都会背起这只行囊,踏上追随奥丁的道路,直至亲手用村雨斩下神的头颅。
  出门的时候他被人拦住了,妈妈睡眼朦胧地从沙发上坐起来,揉着眼睛问他暑假都快过去了,为什么不叫路明菲来我们家玩。
  楚子航一愣,说妈妈你很喜欢路明菲么?
  妈妈心里说这叫什么话,儿子你喜欢的人我不会不喜欢么!嘴上说嗯呐,挺好一姑娘,人漂亮心地也善良,对女孩子的要求不就这些么!男孩子要记得多照顾女孩子,你对人家好,人家才愿意多跟你接触。
  楚子航点点头说我知道了,其实我现在出门就是去找她的,有些事儿想跟她沟通。
  妈妈眼睛一亮,跳起来推着他的肩膀就把他往外拱,说着那还不快去在这磨蹭个什么劲儿!最好晚上能把她带回来吃饭!
  楚子航心说路明菲真的是很会社交啊,就新年的时候来了一趟就把妈妈迷得神魂颠倒的惦记上了,这个暑假没少问自己路明菲哪去了,怎么不去找她。
  这差不多也是卡塞尔精英们的常态,龙血对普通人有一种格外特殊的隐秘魅力,一旦血统觉醒,以前的普通人也会在人群中越来越耀眼。
  回想起路明菲这一年来在卡塞尔越来越高的风评,楚子航也不禁也想要感慨一下女大十八变,一个女孩子一旦认真起来,突飞猛进的变化远远比男孩子更让人惊讶,仕兰中学的人大概很难想象当年的土辫子大黑框,如今是可以短裙高跟鞋笑意盈盈,耳环闪耀浑身上下BlingBling的姑娘了。
  苏菲拉德披萨馆,一辆的士在大门过道前停下。
  路明菲抬头仰望这家在本地颇有名气的披萨馆,她的长发丝绸般光亮,末端打着细碎的小卷,白色的无袖蕾丝衬衫,高腰黑色百褶A字短裙,斜挎个米白的小包,腰细腿长还不满足,更穿了带三英寸跟的罗马鞋,细长的银色耳坠折射阳光令过路人眼花缭乱,介乎于成熟的大学生和将入社会之间的风格。
  最开始出门的时候她是有考虑过当个lo娘的,但仔细一想那样太过花里胡哨,颇有一种故意秀给往昔同学们看的情绪在里面。这么一招自然是要落下风,最高明的摆谱方式绝不能是让明眼人都知道你在搞事情,这就好比姑娘去参加闺蜜的婚礼,裙子领口巨低腰巨细鞋跟巨高,那摆明了是跟新娘子有仇来抢风头的,谁都会多看你几眼。
  所以临走她又改头换面,选择当个夏日里的三好女大学生,用日常风干掉对手,那才是高手应有的风范。
上一页

热门书评

返回顶部
分享推广,薪火相传 杏吧VIP,尊荣体验